2012年起部分有色金屬產品出口有了指定海關
2012年01月05日 17:2 5286次瀏覽 來源: 中國有色網 分類: 重點新聞
根據《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商務部令2008年第11號)和《2012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》(商務部、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98號)。商務部網站今日發(fā)布了《2012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分級發(fā)證目錄》,根據規(guī)定,銻及銻制品指定黃埔海關、北海海關、天津海關為報關口岸。鎂砂項下產品"按重量計含氧化鎂70%以上的混合物"(HS編碼為3824909200)的出口許可證由各特辦簽發(fā),不再指定報關口岸;鎂砂項下其他產品的出口許可證由大連特辦簽發(fā),指定大連(大窯灣、營口、鲅魚圈、丹東、大東港)、青島(萊州海關)、天津(東港、新港)、長春(圖們)、滿洲里為報關口岸。稀土的報關口岸限定為天津海關、上海海關、青島海關、黃埔海關、呼和浩特海關、南昌海關、寧波海關、南京海關和廈門海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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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安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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